2022级各专业类班级学生:
根据学校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(修订)》(中南大教字〔2018〕12号)(附件1)、《工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(2023年5月修订版)(附件2)的文件精神,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决定进行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业分流对象
高考录取为工商管理类和经济与贸易类的本科学生,以及第二学期调整修读专业(类)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类的学生。
以经济与贸易类二次招生方式正式录取进入“国际经济与贸易 (融通性创新人才实验班)”的学生不参与分流;高考录取为农林经济管理专业、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参与分流。
二、专业分流范围
分流专业选择的范围仅限于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工商管理类中标注的6个专业(方向 )和经济与贸易类中标注2个专业(详见附件4),不得跨本专业类选报其他专业(方向)。
三、专业分流报名要求
详见《工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》(2023年5月修订版)(附件2)
四、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
(一)学生分流意愿调研(10月17日17点--20日17点)
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,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、职业规划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志愿,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3。
(二)学校公布分流计划(10月23日之前)
学院收到学校下达各专业分流计划数后,将及时另行通知。
(三)学院专业分流宣讲
学院定于10月19日(本周四)下午15:00—10月21日20:00分别进行多场次专业分流线上、线下宣讲,腾讯会议号及宣讲地址另行通知。
(四)学生网上报名(10月24日15点--26日17点)
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,完成正式报名。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3。
(五)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(10月27日--11月2日)
1.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本学院制定的专业分流实施细则,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
合考核。综合考核中,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。
2.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-本科教学-教学通知上进行公示。
(六)名单上报教务部(11月3日16点前)
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将分流名单上报教务部。
(七)学校发文(11月10日前)
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,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。
五、工作要求
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,在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下,做好此次2022级专业分流、录取工作。
联系电话:88386661(工作日)
联 系 人:张老师
附件: 1.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分流管理办法(试行)
2. 工商学院分流实施方案(2023年5月修订版)
3. 综合教务系统——专业分流志愿填报手册
4. 2022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(类)及专业(方向)对照表
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教学办
2023年10月18日